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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荫桐:制度面前无特权、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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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16: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一篇回忆文章,写的不是战争年代,也不是建国初期,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后。积于近年来难以遏制的“三公”消费愈演愈烈,梗喉已久,不吐不快。
  请允许我先罗列一些亲身经历的寻常事。
  一九六一年,原军委工程兵副司令员聂鹤亭中将和科研部长罗洪标少将乘火车出差上海(两人都是老红军,聂在红军创建初期曾与林彪在同一个连队,他是一排长,林是二排长),途中恰遇朱德总司令女儿朱敏。多年不见,话题很多,他们就让秘书把朱敏的硬卧席位换到软卧车厢。回来后到财务部门报帐,两位小尉官审查票证后说,按制度规定,这张软卧票不能报。二位将军都没有出面强令下面办理,这个为数不多的硬软卧差额费只好由个人承担。
  那时各级干部因公外出乘坐车船飞机的席次、住宿旅馆的费用限额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谁的指示或批示都没有用。到了目的地顺便到风景区看看是常有的,但绕道旅游是不能报帐的。一九八八年,装甲兵工程学院老院长薛清池将军离休后,组织上安排他到广州军区疗养院休养,返京前他就近到从未去过的海南岛走了一趟。这一段行程费用都是由自己承担的。
  在那些年代,公费旅游是不允许的,出国游更是不可想象。一九六五年越南战争升级后,军委工程兵和交通部组成了一个公路勘察队访问越南,我任政治干事。由于处在战时,罗瑞卿总长决定出国费用减半,每人只购制了五十五元的确凉服装,每月发给相当于10元人民币的零花钱。在越南买不到洋货,大部分没有用掉,换来的外币越南盾回国后都上交了。现在想来那时的人真“傻”。
  一九六一年,我在驻京部队一个机关当秘书。当年冬季,我的儿子出生在二十公里之外的三0九医院。交通很不方便,接产妇和婴儿出院犯难了。当时机关管理处长是个老红军,是我在基层工作时的老上级,关系很熟。我就问他能否给派个车。他说制度规定产妇住院可以派车,产后出院不能派车。我只好自己上街找了当时还很稀缺的出租车。那位处长没有因为未给老熟人解决问题而不安,我也没有因为他不给面子而不满。为什么?制度,那时在人们的观念中,制度就是法规,是违反不得的。
  据我所知,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部队驻京机关院校军职老将军离退休后,在位时单位给配的专用轿车都能自觉交出,没有例外。师以下领导干部在位时都没有专车配备。
  文革后期,我曾在全国总工会“九大”筹备组工作过一段时间。在一次机关整顿情况汇报会上,我赞扬了原全总老领导的好作风。说马纯古原是常务副主席,配有专车,但因私事用车都按公里交费。顾大春、陈郁(副主席)没配专车,他们每月都交十元钱上下班的用车费。不曾想到话未讲完,王洪文的小兄弟,造反派出身的工会“九大”筹备组长金祖敏就发火了。他把笔记本在茶几上重重一摔:“这个最坏!这是走资派迷惑群众的地方。”这个高论使在场的许多人瞠目结舌。我后来一想也不奇怪。这位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来总工会后长期住在京西宾馆套房,专车司机和秘书都随住随行,一切费用全由财务报销。他不按规定办事自然容不得遵守规定的老同志的优良作风和行为。
  一九六0年是国家经济困难时期,机关干部食堂的伙食很差,有的干部还患有浮肿病。军委工程兵副司令员徐德操将军带工作组出差湖南,特意到接待外宾的长沙市交际处请随行人员吃了一顿饭,但按规定宴请费是无处报销的。秘书怕首长负担太重,餐后向每个就餐者收了一元钱(那时一元钱就可买一个家常菜)。
  一九八一年,总参谋部有三个副总长调进,两个副总长调出,还有一位退出领导岗位。当时主持工作的杨勇副总长请这些同志在京西宾馆吃了一顿饭。后来有人为此告状到中纪委。当时的中纪委常务副主任黄克诚同志批示:一、谁出主意谁掏钱;二、越是我的老下级越要严格要求。杨勇同志说我在新疆的工资高,他当即交付了这桌饭的费用。请问当今的纪委书记,有没有黄老这样的底气,这样的魄力。
  一九八四年,总参政治部兵团级副主任齐木玺同志带一个工作组到驻江苏无锡某研究所考核干部,先后九天,这个所的领导人没有宴请过他们一次,也没有陪他们游太湖。但他们没有认为是怠慢,相反,对这个单位的工作和改革仍给予高度评价,两个主官随后都得到了重用。现在管人事的工作组下去会受到何等接待,你能想象吗?
  一九八九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时任总参谋长的迟浩田上将到装甲兵工程学院慰问教职员工。开完教授座谈会后已临近中午,学院领导留他们吃饭,他说:“要吃饭就到学员食堂。”他们一行高官到学员食堂后,赢得了学员们敬佩的掌声。
  我讲的事例已经够多了,谈不上是先进事迹,也不是模范事迹,就是制度管理下的一些寻常事。只要那些年代过来的老同志,都可以举出许多。应验了胡锦涛总书记不久前对全党提出的要求:制度面前无特权,制度约束无例外。
  一位哲人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应该说,现在在“三公”消费方面的制度比过去详细的多。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而且上行下效,甲行乙效,由偶发变为常态,由潜规则变为显规则,但很少有人因此受到追究,惩处。、
  事实证明,在一个高度统一的国家,对违规行为不认真追究,就会产生溃堤效应。近年来报刊揭露的“三公”腐败,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程度。借口视察、调研、取经、研讨会甚至办学习班的形形色色的公费旅游屡见不鲜。出国“考察”,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成为一种福利待遇。专车已配置到县处级,甚至乡镇级。退休后也不退车。开会的会议灶,过去是许多干部改善生活的难得机会。现在的标准比过去高多了,但是还很“难办”,因为一到晚饭时间大部分与会者都去高级酒店相互宴请去了。所谓公务接待,在有些地区和单位更是无标准可言,不仅吃喝无度,还安排洗浴一条龙服务。有的地方向上级工作组、巡视团赠送的礼物,已经不是土特产,而是苹果手机、平板电脑。
  “三公”腐败,每年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数以千亿计。我国每年的经济增长百分之十左右,称冠全球,但是行政经费增长却达百分之二十以上,与马克思所要求的“廉价政府”背道而驰。
  共产党压根是不腐败的,还可说是靠克己奉公、艰苦奋斗赢得民心的。我们是时代变迁的亲历者。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拥有全国政权,与共产党相比,有压倒性的军事力量。在国共内战中败得那么快,败得那么惨,不是因为中国人民热爱共产党,向往社会主义(那时群众不可能有这个觉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旧政权的腐败,政治上失去民心,经济全面崩溃。用当年美国国务院白皮书的话说,就是“人民撤回了支持”。当年国民党政府亡党亡国的教训,难道不值得我们“以史为鉴”吗?
 
作者系原总参装甲兵工程技术学院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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