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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式考察”之路何时能走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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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3: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应该沉默
2012年02月24日10:2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被举报率团公费旅游。据举报材料显示,何旅华一行24人前往上海、苏州、杭州三地考察5天,其中4天半的行程是景点游览。“考察团”全程入住五星级酒店,人均费用5800元,是市价的两倍。对此,何旅华称没有组织旅游,是私人旅行项目。(2月21日《新快报》)

  何局长的辩解丝毫站不住脚。5天行程只有两个小时用于公务,这还叫“公务考察活动”?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所谓“私人旅游项目”更是可笑,住五星级酒店花的是公款,坐飞机、坐车花的是公款,吃饭、买门票花的也是公款,这是哪门子“私人旅游”?

  其实,这种“旅游式考察”并不少见,甚至相当普遍,只是绝大多数没有被曝光而已。公款旅游,在体制内早已经成为公然的秘密,甚至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的一种固定福利,唯一不同的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通常利用“公务考察”、“公务调研”、“公务研讨”等名义进行公款旅游,并且有上级领导的批示,有了“组织批准”这把尚方宝剑,公款花起来只要能说得出理由就能花得“行云流水”。在这样通行的“潜规则”下,“曝光了又怎么样”已是大多数人习以为常的心态。

  但事实上,官员公务考察只不过是官员公费旅游购物的绝妙借口,是一戳就破的一块遮羞布,是钻制度空子的隐形腐败,以考察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实际上与贪污何异?社会舆论一再呼吁将公费旅游以贪污公款论处,但呼吁一直没有奏效,公费旅游大多没事,即使不幸被曝光,也只是以违纪论处,与违法无涉,更不要说犯罪。正因为处罚之手太软,才让公费旅游以及“旅游式考察”如此泛滥。正是因为监管部门无力,才会有更多的官员行走在“旅游式考察”的路上,只有当有关部门对考察的必要性、行程、花费进行严格监管之时,只有当法律对公费旅游予以严惩之时,这条“旅游式考察”之路才能走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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