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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民公社(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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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9 17: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59年,在白塔寺西北角,一幢巨大的“公社大楼”拔地而起,这幢住宅楼又被称为共产主义大厦。  这幢8层高的大楼内,每家每户没有厨房,要吃饭,你就到公共食堂里去打。这个大楼,更像一个旅馆,它与真正的旅馆所不同的是它那巨大的集体概念,如此众多的家庭拥挤在一幢大房子里,每一层40 多户。  笔者访问这幢大楼时,看到众多人家都在昏暗的走道里搭建了小厨房,而笔者与一位老住户在楼道里的交谈,竟如此有趣:由于楼道内安装的是声控灯光,我们必须通过跺脚的方式获得照明,灯一亮,看见彼此的都是那个大踏步姿势……  自从毛泽东1958年8月在河北徐水称赞“人民公社好”之后,全国各地掀起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宣布“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仅几个月的时间,人民公社的浪潮淹没了农村,后又滚滚涌向城市,迅速完成了“包围城市,夺取城市”的历程。  率先实行农村公社化的河南省,一鼓作气,在城市建立了人民公社。到1958年9月底,河南全省9个直辖市共建立人民公社482个。 195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肯定城市人民公社是“改造旧城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市的工具”,是“生产、交换、分配和人民生活福利的统一组织者”,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和政社合一的社会组织”。中共中央要求各地放手发动群众,组织试验各种形式的城市人民公社。  于是,城市人民公社浪潮兴起。到1960年7月底,全国190个大中城市就建立了1064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人口达到5500多万人,占到这些城市人口总数的77%。  人民公社及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高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什么?它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全部被改为全民所有制,一切财产归全民所有。在农村,房子姓了公,树木归了公,鸡、鸭、猪充了公,铁锅砸了去炼铁,家家户户不冒烟,全都去吃食堂。除了一双筷子、一只碗是个人的,还真没有什么私人财产了。  吃饭不要钱,放开肚皮吃,是许多人的梦想。可是,徐水这个典型却因此在1959年和1960年严重缺粮,甚至还饿死了人。不过三四个月,全民供给制就在这里夭折了。  与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城市人民公社也刮“共产风”。城里人有的兴奋,有的恐慌,一些人向银行提取大量存款,商店里的手表、金钻戒指等商品迅速脱销。  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一大特征。到不到食堂吃饭被看成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1959年反“右倾”时,一些不愿意去食堂吃饭的人,受到以“大辩论”为名的激烈斗争和断粮等打击,一些支持和同情不去食堂吃饭的干部,被划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有些省还喊出了“食堂万岁”的口号。当时全国农村有4亿人口在公共食堂吃饭,占农村总人口的72.6%,一些省还实现了“食堂化”。1960年,为巩固公共食堂,中共中央发过一系列文件,认为公共食堂是“必须固守的社会主义阵地”,“农村中阶级斗争尖锐所在”,要求各级党委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高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  人们终于为违反客观事物的规律付出代价。很快,因为饥饿而导致的水肿病,因为缺粮而出现的“瓜菜代”,成为难以下咽的苦果。在 1959年至1961年出现的三年困难时期,人们必须为吃饭而奋斗。那时,清华大学提出的口号是:“健康第一,是政治任务。” 蒋南翔校长的号召是 :“生活为基础,争取不浮肿”, “希望浮肿不再恶化……要配合起来,来个‘保健大合唱’”。  狂热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浪潮,使一切尺度发生变化。  在1960年4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城市人民公社好得很”成为代表们众口一词的称赞。“许多代表在发言中热烈欢呼这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革命群众运动,认为城市人民公社运动的发展,必将进一步使我国城市的政治、经济面貌和城市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颉伯发言说:“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按照自愿原则建立了一批城市人民公社,公社人口近二千万人。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多数城市,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现在,城市人民公社正在迅速地大量地发展起来,已经开始形成汹涌澎湃、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可以预料,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全国城市将基本上实现人民公社化。  “当我国人民正以欢欣鼓舞的心情庆贺我国城市人民公社运动高潮到来的时候,帝国主义者及其应声虫,又在像对我国农村人民公社一样,对我国城市人民公社进行恶毒的攻击和污蔑,进行疯狂的叫嚣……让他们悲泣叫嚣去吧,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止这一历史车轮前进!”  城市人民公社运动,被纳入“大办”之列。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在人大会议的报告中提出:“现在,全国各城市正在大办人民公社,大办街道工业,大办郊区农业,大办公共福利事业,大办公共食堂,广泛地组织居民的经济生活,把城市人民进一步地组织起来,并且使成千成万的城市家庭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参加社会劳动。”

梁思成在人大会议上作了一个发言,提出:“如何根据城市人民公社发展的要求进行城市规划,是摆在建筑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问题。我们应该很好的加以研究。”“城市规划要考虑进一步妥善地安排为家庭妇女参加社会劳动所需要的街道工厂和为全体居民服务的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设施。除此而外,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城市人民公社这个新思想、新生活、新问题、新事物是我们过去所不熟悉的。我们对于这种新的生活方式可能不那么习惯。在这方面如何改造我们的旧思想、旧观点和旧的生活习惯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梁思成希望城市规划能够研究城市人民公社问题,没想到半年之后,得到的答案却是“三年不搞城市规划”。  1960年11月,全国计划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报告严厉批评了“四过”问题,宣布“三年不搞城市规划”。  何为“四过”?即城市建设中出现的“规模过大、占地过多、求新过急、标准过高”。  “四过”问题是1957年4月国家建委主任薄一波、城市建设部部长万里等率工作组到西安、兰州、成都等地检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工作后提出的,但是这些问题当时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快在“大跃进”期间,在“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等高潮中,城市规划过分扩大,城市人口过分膨胀,超过了国家财力所能承受的限度,并出现城市规划和建设严重失控的局面。  在经济严重困难的情况下,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发出勤俭节约、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的指示,决定三年不上工业项目和大型基建项目。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三年不搞城市规划”的全国计划工作会议提前召开。  这对于城市规划界无疑是重大的打击。一时间,各方面对城市规划的认识产生了混乱,各地的城市规划机构被大量精减,直至被撤销,规划队伍大为削弱,遭到严重破坏。  北京市虽然作出总体规划暂不变动的决定,却必须面对基本建设任务大大压缩的现实。北京市许多建设项目中途下马,基础设施工程也处于停滞状态,面临着1949年以来罕见的城市建设低潮。从1961年至1965年,北京市采取措施,5年内动员42万人返回农村。  在几近崩溃的经济状况下,北京市1957年提出的10年左右完成旧城改建的计划,只能搁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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