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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将梁思成故居被拆毁当成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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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1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徽



  近日,媒体一直在关注梁思成、林徽因故居拆迁问题,针对有媒体报道梁、林故居已不存在的说法,多位人士给予否认,他们认为:“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并未被完全拆除,目前尚存两处(正房和倒座房)。”

  有人也撰文呼吁有关方面,尊重二位中国现代建筑设计大师、中国建筑史学的开创者、共和国国徽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的亲手设计人。人们总是善于遗忘,共和国之初,如果当时听取了梁思成的建议,不会有今天北京的二环线,却会保留下来一个全世界最完整的古城墙;新的生活与行政建筑将在古城外筹建,而延续了近400年不变格局的北京城则会保留最完整的古都风貌。

  建国之初,人们为了一时的大干快上、方便快捷,失去了一座伟大的文化遗产。现在,胡同里的大师故居却在重复过去的故事,一些机构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不问文化价值,只图眼前利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我们希望这项规定将来成为正式规定时,能够加上对文化遗产被破坏造成的损失进行严厉问责。

  通过记者的采访,我们看到,我们的城市在名人故居等文物古迹的调查统计方面相当滞后,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被拆,而最近一次拆除则发生在近期,一则拆迁告示,就将故居院内居民搬离,然后就将剩余的故居彻底拆除干净。这些拆除者心中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获得即时的利益,而他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回避名人故居作为文化遗产的主题,因为我们拿不出一份故居保护名录,也没有具体的保护措施与惩罚方式。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在2005年11月就提出了“关于北京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建议案”(草案),呼吁及早保护名人故居。没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故居统计资料,只是呼吁抓紧制订《北京市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时至今日,我们不知道这份呼吁落实到了哪一步,名人故居最为丰富的北京尚且如此,我们不妨追问一下,全国的情况又会如何?

  在诸多媒体的追问下,梁、林故居可能不会大拆大建,因为舆论压力下,开发商对民意会有所顾忌。但更多的准文物保护建筑与名人故居呢,可能已经人不知鬼不觉地永远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所以,我们不能将梁、林故居被拆当成个案,要思考我们制度方面的缺失,一方面我们在广泛发动民间力量、网络力量,将各地应该得到保护的文物建筑(名人故居)上传到网上,以引起公众与媒体关注,另一方面,国家及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应该启动相关调研,使散落在各地的文物建筑、名人故居进入保护名录,而相关的社区、单位应该有责任人,并要设立文物保护报警电话,使每一处文物都能受到应有的监管。

  从文物、文化名人故居的调查数据,到相关信息公布与公示,再到保护规定的制定,文物与名人故居从人力物力投入到制度保障跟进,每一步都能够落到实处,环环相扣,责任到人,相信对文物建筑与名人故居的破坏现象必然会大大减少,即便出现也会得到及时惩处与制止。

  最后,就是如何利用名人故居类的文物建筑了。

  譬如梁思成与林徽因的故居,可以成为他们生活经历与建筑学成果的小型博物馆,也可以成为孩子们学习建筑艺术的课外基地,一些名人可能在同一城市居住过不同的地方,我们可以征询其家属或专家意见,选取有代表性的故居来保护。在保护名人故居方面,我们也要适度量力而行,一是“名人”不能过滥,应该有所限定;二是同一名人的故居在同一城市不能过多地出现,我们保护名人故居毕竟更多的是文化象征意义,而不能为保护而保护。

  (作者系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学者)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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