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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吴法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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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13: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原标题:吴法宪传——藏胞是中共的漂母
熊友鱼



         历史常爱跟人开玩笑,我们若忘掉历史,那无异于自己跟自己开玩笑,拿自己开涮了。或者干脆是被人卖了,还帮衬人家数钱来着。

  【漂母的故事】

  漂母的故事家喻户晓,它源自《史记·淮阴侯列传》中的这么一段话:信钓于城下,诸母漂,有一母见信饥,饭信,竟漂数十日。信喜,谓漂母曰:“吾必有以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

  这说的是汉代名将韩信的故事。韩信曾建赫赫战功,受封为王侯。然他在出道之前却是家境贫寒。有那么一段时间,竟陷入饿饭绝境,眼瞅着就活不成啦。一位浣洗衣物打零工的妇女(漂母),见状顿生恻隐之心,硬是将自己那份口粮,匀出一半给了韩信吃。为了进一步帮助他度过难关,漂母还坚持浣洗衣物几十天,连续接济他几十天。韩信很“高兴”,表示将来富贵了,一定要报答活命之恩。漂母听了就不高兴了,回答他说:我分饭给你吃,实在是看你这个“伟丈夫”可怜得不行,而不是图你的甚么感激或者报答。

  在这一问一答之间,两人的品味、格调和精神境界立见高下。而且,许诺将来要“报答”的事,岂又是能预料的?可眼下,谁让你对将来虚无缥缈的事,“信誓旦旦、言之凿凿”来着?

  但是,这不是今天要说的重点,且按下。今天要说的是:一口饭,如果是锦上添花,堪比“催肥”的毒剂;如果是雪中送炭,就能活人一命,甚至于能“活”出一段中国历史来。

  此话怎讲?那就从吴法宪的回忆录讲起吧。

  【吴法宪回忆录】

  中共军头吴法宪(1915-2004),原名吴文玉,江西兴国人,行伍出身,一步一印,最后跻身中共最高阶层。军内职务达解放军空军司令、副总参谋长,领中将军衔;党内职务达中央政治局委员。1971年“九·一三林彪事件”后被拘捕,判处徒刑十七年。1981年保外就医。此后的岁月,便致力于撰写回忆录。

  自己撰写回忆录,从家世和童蒙说起,以军旅和政务为主线,备述大起大落之艰辛,延绵中国历史达数十年之久。文字质朴无华,却也洋洋洒洒,可言详尽。对于一介武夫(读过几年私塾),实可嘉许。他的文字纪录,主要靠的是自身回忆,同时参考公开发表的文献,日积月累,毕十余年之功,竟得数十万言。遂定名为《岁月艰难·吴法宪回忆录》,分上下两册,于2006年由香港北星出版社出版,翌年又出了第二版。

  按照作者自序所言,其写作的宗旨,是致力于“实事求是,……不虚构,不造假,不粉饰,不渲染,不分析,不作结论”(一实六不)的信条,一定要为历史留下平直的文字。这很好。综观全书,字里行间,看得出他也确实在做这样的努力。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局限性,我们不能苛求,也无须讳言。以笔者拙见,“吴传”的局限性至少有二。——不好意思,这儿卖个小关子,局限性挪到后面说去,现在先来把漂母的故事讲完吧。

  【历史上有过这样的长征么?】

  话说中共领导的工农红军,在1934至1935年遭逢了最艰难的岁月——进行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从江西开拔,途次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甘肃等地,行程“两万五千里”(是吗?不过,你说它两万五千个光年也随你的便),最后抵达陕北边区。毛泽东事后沾沾自喜地说:“长征是历史纪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湖南腔读鱼)今,历史上曾经有过我们这样的长征么?”

  历史上有过这样的长征么?那好么,就让中国的大历史,来回答毛泽东的小历史吧:有着么,也没有么。你说它是“宣传队”、“播种机”也好,翻说它是“北上抗日”、“战略大转移”也罢,在历史学家的眼里,它无非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大逃亡”、“大流窜”,乃至“大内讧”、“大分裂”和“大乌合”。可与其相提并论的,远的不说,近的就有太平军的“永安突围”。

  晚清1851年春,洪秀全、杨秀清在金田村首义。不久,流窜至永安(今广西蒙山县),草创“太平天朝”。盘踞永安八月后,受到数倍“官军”的围剿,乃于翌年(1852)自永安突围,逶蛇数省,行程万里,一路上“裹胁农民,钻隙流窜”(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太平天国》)。按“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来衡量,这便是一次历史上有过的长征么!

  说“永安突围”便是一次“历史上有过的长征”,也不尽然么。洪杨的永安突围,攻坚湖南,克据武汉,一路上势如破竹,锐不可当。裹胁者、附义者云合景从,实力迅速膨胀。从“永安突围”时的二三千人,激增至七万五千,乃号称五十万“天军”,统掌三江一湖(湘江、汉水、长江和洞庭湖)。又自武汉顺江而东,更如入无人之境(唐德刚:同上)。遂于1853年3月攻下南京,尽屠清军满人,建都“天京”,持政达十数年之久。

  相比之下,最让毛泽东感到骄傲(事后)的红军长征,却要猥琐得多呢。1934年10月“朱毛赤匪”受到“国军”重重包围,从江西“瑞金突围”时,有中央红军称八万六千之众,迨1935年10月抵达陕北时已不足万人。其间因遭受前堵后逐,减员累累。乃择荒山僻地、寥落无人烟之境,专事迂回曲折行进,不期死伤更惨,遑言补员了。又不知红军在这种不毛之地,宣甚么传、播甚么种来着?惟叹其士卒本身,早已命若游丝矣。

  最艰苦的当属“爬雪山、过草地”(四川境内)这一段了。那是人迹罕至的“藏民区”(顺便说,这些地区在历史上隶属于吐蕃国,清代康熙后将吐蕃国之一部分改称“西藏”,余部划入云南、四川、青海、甘肃、新疆等行署至今)。“红军”来到藏民区,只剩下游丝般的“生存权”了。人不能“竖”着行进,而只能“横”着爬行,不然一经陷入泥沼,便永无出“头”之日了。这种种情形,又岂是那个躺在担架里,一肚子男盗女娼,口念歪诗、心填屁词的堕落文人所能描绘的呢?

  最难的是找不到吃的了。任何能往嘴里塞的东西,都已被“赶尽杀绝”了。藏民们听说“赤匪”过境,早已逃之夭夭。这给“赤匪”创造了一个“秋毫可犯”的大好时机。其实当地童山濯濯,寥落的藏民也很清苦,能留下的东西不多,地里的青稞尚未成熟,也难以带走。然在这一片“蝗虫”过境之下,谁还能指望甚么“留成”么?“鬼子”进村,还不都是“三光政策”?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像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宪法”,当然是只能显摆而不可践行的东东。

  【吴法宪躬逢其“盛”】

  长征时,吴法宪担任“红一军团一师政治部青年科长”。他凭的是年轻力壮,又是个“新党员”,故而勉为其难,虽然带着伤痛,苟能走完全程。他在《回忆录》中,详细记述了在藏民区的那段艰难岁月,尤其是那些饥饿难当的日子。他是这么说的:“没有吃的,怎么办?为了生存,只能公开地违犯纪律了。有就拿,没有就搜,搜不到就挖。……挖了以后,没有留钱,也没有留什么条子,只要能弄到就行,大家分了吃了。”

  “其实各个部队早就不讲纪律了,早就把老百姓家里的东西拿来吃了,把山上藏的东西搜来吃了,把地下埋的东西也挖来吃了,哪还有什么纪律不纪律!不这么样怎么办,难道要部队在那里等着饿死?”

  “有人说,那个时候吃了藏民百姓的东西,有的留了钱,有的留了借条。不过据我所知,绝大多数情况都不是这样的,因为即使想留钱,我们那时也没多少钱。有的人倒是留了条子,说是以后还,可谁都明白,这是‘老虎借猪,一借不还’。以后,那是到什么时候啊!后来有的干脆连条子也不留了。哪里还(副词)还(动词),不可能还了。所有的部队都一样,见到了就吃,找到了就拿,把藏民家里的东西吃光,既不给钱,也不留条子。”

  “没有办法,只好天天派部队出去到处挖地窖,想方设法地去搜寻老百姓的青稞。挖出来的青稞都来不及磨一磨,就用开水煮一煮,煮烂以后就整个地吃。”

  “毛儿盖地区有很多喇嘛庙,庙很大,里面有很多菩萨,……大菩萨当然是泥塑的,……原来,那些小菩萨都是用面粉做的,很好吃。……司务长就去收集了两箩筐,弄回来煮一煮,大家吃得都很高兴。……后来我们才知道,藏族同胞家中有了喜事,做寿或是生了孩子,就用面粉加上酥油、蜜糖做成面菩萨到寺庙里去进贡。日积月累、年复一年,寺庙里的面菩萨就相当多了。……从那以后,每到一地,司务长就到处去找喇嘛庙,把庙里的面菩萨弄回来吃。等到把面菩萨都吃光了,有人又发现牛皮也能吃,于是就把庙里的牛皮鼓也吃了。”

  藏民的粮食、牲口、庄稼、财产遭逢如此洗劫,便开始反击。他们骁勇善骑,又有火枪,迫使红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吴法宪写道:“少数民族的骑兵很厉害,有枪又有刀,部队打不过他们。……一路上就我亲眼所见,被藏民杀死的红军战士就有百把人。……我记得有一次,红二师五团由政委带着团直属队的人去搞粮食,结果被藏民打回来了,伤亡很大,直属队被打死了七、八十人,团政委也被打死了,还被藏民抓走了十来个人。”……有的“团原来有一千三百人,回来时只剩下五、六百人,死了一大半,不是被人家打死了,就是饿死了,枪也丢了不少。”

  【找不到韩信了】

  读者贤达一定还记得,除了上述关于“播种机”自我消遣的话之外,毛泽东还说过另外一句话。多少年后,他在同埃德加·斯诺的讲话中,开着玩笑、涎着脸面说:“这是我们唯一的外债。”(张戎:《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2006年9月香港开放出版社,页136)这说的是,红军把未成熟的青稞尽数割去,致使藏民来年无粮的往事。正因为红军过境,如此辛苦地“播种”来着,所以来年,藏民就甭“播种”了。毛泽东把“外债”说得如此轻松,那吴法宪又是怎么说的呢?

  这次吴法宪在《回忆录》中,破例地做了一个结论:“所以,在藏族地区,虽然藏民们逃避我们,也打死打伤了我们不少人,但是我并不恨他们,只觉得对不起他们,觉得我们欠下了他们的一笔债。我认为藏族同胞对红军的帮助很大,可以说是藏族同胞挽救了中国的革命和红军。没有他们辛辛苦苦种植的粮食和放养的牛羊,我们就活不了,就过不了草地,就到不了甘肃,北上抗日也只是一句空话。”

  吴法宪的这几句话,方才有点像是那韩信说的,是说给了漂母听的。作为参与长征的一员,吴法宪秉持“一实六不”的宗旨,为历史留下了这一笔“外债”的原始资料。但是“中国的革命和红军”(以及毛泽东)内心是否这么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藏族同胞做了“漂母”之实,然而中共做个“韩信”并不值当,怨不得“漂母”要奋起反抗了。

  难道不是吗?看今日中共对于藏胞,且不说韩信“苟富贵,毋相忘”的基本信条,便是稍微减少些“同根相煎”的逼迫也难以兑现,更不用说让藏胞“相对自治”去了。藏民族有其辉煌的历史、以及固有的习俗风貌;历史上的中原,自大唐以降,尚能与吐蕃(英文译成Tibet,“吐”乃“大”之变音,蕃读播,大蕃是国名,类比“大唐”国。此正与毛泽东之“外债”说遥相呼应)友好相处,今日既称其为“藏族同胞”,如何欲逼迫其成为“汉族一员”而后快?探究中共建国之本旨,此非仅民族问题,其实更是一个“政体”问题也。

  观“中国的革命和红军”的历史,为其“漂母”者多多,岂仅藏族同胞一家?然“漂母”无论大小,都是“索链”之中的“环”,环环相扣,方成其“链”。缺失任何一“环”,中共就“掉链”了。若要论其中最大的“漂母”,当是中国农民。他们是“中国的革命和红军”的主力,既出钱出力出人,又流血流汗捐命,始有今日中共政权。你毛泽东,你吴法宪,还不都是“中国农民土包子”出生?怎么,刚脱掉草鞋,就认不出爹娘来了?

  嗟夫,今天的中国农民在哪儿呀?“三农”(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老大难”问题)的山歌天天唱,天天吆喝,“三农”究竟在哪儿呀?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从中共政权的本质上来说事。中共的所谓“革命”,充其量是一次“改朝换代”,皇权专制制度换汤不换药。而且,回过头来看,这“新政”比“旧朝”更黑暗、更荒谬。中国农民在“新朝”中,不但未能从土地里解放出来,便是赖以维命的土地本身,也被中共盘剥洗劫,成为共干口中之鱼肉。信矣,要没有了“三农”问题,中共拿甚么吃喝呢?拿甚么挥霍呢?又怎么样中饱私囊呢?又怎么样变“国营”为私有呢?

  最近一个资料说,中共的“三公”(公款吃喝、公费出国考察、公车)开销,每年几达九千亿人民币,相当于五个三峡工程。这可真是“三农泪尽三公里”了,叫人扼腕长叹。前不久,中共还决议,那份年年为共干递增的薪饷,今年也要轮到最最基层的“村官”了,以此来对付“2009群体事件年。希望吧。

  历史上的中国农民,尚可以是“山中无日月”、“心远地自偏”的逸民,而今天你要想做一个自食其力、清清白白的农民,都是可望不可求的了。这就是历史的“标尺”,这就是检验真理的实践,岂有它哉?所以说,“漂母”遍地都是,“韩信”愣是找不到了。不但“韩信”逃之夭夭,还来了一个“中山狼”么。

  然而历史是车轮,第一轮已足够颠沛(毛),第二轮就只能剜肉补疮(邓)。自第三轮以降,中共政权已沦为“留守”集团:装聋作哑,虚与逶蛇,愚人愚己,和谐待毙。而今旭日东升,车轮滚滚,且看明日中华,却是谁人的家园?且看明日雪域高原,又是何人的天堂?

  【吴法宪的局限性】

  历史虽着眼于现实,却只能从往尘中去咀嚼。吴法宪是个大起大落之人,惟其大起大落,方能咀嚼出一点历史的液汁来,这也正是他的《回忆录》之价值所在,又岂是毛泽东之流的“外债说”所可相提并论的?

  然而吴法宪究非“桃源中人”,他也曾位居高层“体制内”,只不过被打倒后,方才有了些“怨天尤人”,只可惜未能大澈大悟,始终对那个“八字衙门”念念不忘。即使成为阶下囚,被清除出党,也未曾真的“拿自己当外人”,继续保持着一颗“赤胆忠心”呢。所以在《回忆录》中,虽然抱持了“一实六不”的写作愿望,却一直未能跳出这个局限性。用时髦的话说,就是“意识形态”的局限性。

  虽说意识形态的局限性,人皆有之,难以苛求,但对一个失魂落魄者来说,未免不够坦然。此其一。其二,吴法宪还存在思想修养上的局限性。让我们来看一看他书中的一件附录。

  正文的最后一章即第十六章刊完后,他紧接着的就是一篇《写在最后面的话:对“判决书”的一些看法》,作为全书的“压轴大戏”。这事得回到前面,1981年1月25日,最高法院对吴法宪下达了不满一页的“判决书”。而现在,吴法宪在这篇《最后面的话》中,对“判决书”进行了逐条批驳和自我辩护。计有13页之多,涉及四大问题。具体内容就不消说了,这儿且录下这四条冗长的小标题,以见其大体内容:一、关于“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的问题。二、关于“诬陷贺龙和罗瑞卿”的问题。三、关于“在空军诬陷一些领导干部要‘夺权’,批准关押、迫害干部和群众一百七十四人,致使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前和空军学院副教育长刘善本被迫害致死”的问题。四、关于“把空军的一切指挥权、调动权交给了林立果,使林立果得以组成林彪反革命集团谋害毛泽东主席,策动武装政变的基本力量‘联合舰队’”的问题。

  吴法宪在《最后面的话》中,进行自我辩护的说辞,实在并不新鲜,也不高明:能推诿给最高领导的,那就是毛老伢(邪)子、周师爷了。不合适这么直接推的,那就推给同仁同袍,还有群众,还有社会。有道是人皆有之,你凭甚么吃定了老子?

  不能说法院的“判决书”是金科玉律,也不能说就是“莫须有”。历史都是“政治史”,尤其是中国的历史,尤其是中共的历史。中共的政治力量是无法无天的,你吴司令摸爬滚打了一辈子,怎么还是懵懂不明不白?还是装糊涂?人在绞肉机中,人家绞你,你也在绞人家。只怪你命运不济,临到了了,还被打倒判刑。而人家运气好的,即使三起三落,愣是摸着石头淌过了河呢。喔,对了,吴法宪在书中说,“摸着石头过河”是邓发在长征途中(邓发时任团政委)提出的一个口号,是教给大家一个渡河的诀窍。这句话可不是四十多年后,由另一位邓某在“改革开放”中首创的。

  写自传,既然要坚持“一实六不”的信条,就不能有双重标准。被人“诬陷”时,便要来辩白,也当然能找些个话来辩白一下。可想当初,你吴司令高悬霸王鞭,诬陷起别人来时,也是够凶悍狡诈的呢。在这架绞肉机中,“诬陷”者说,“党性原则高于一切”;被“诬陷”者说,“公道自在民心”。连刘少奇都这么说。具曰“予圣”,孰言雌雄?试问,跟“公道和民心”水火不容、背道而驰的,是甚么原则?此党秉持如此“原则”,焉能不邪乎?

  吴法宪的这篇《最后面的话》,还值不了瞿秋白的《多余的话》那几个钱呢。你吴司令被一条闷棍子打翻在地,可惜到头来,头脑只清醒了一半儿,还没有瞿秋白来得明白。吴传之末,画蛇添足,加了这么一篇“压轴大戏”,一下子把你挽联中的“穷通荣辱,天淡云轻”八个字全给黑了。早知道应该坚持“天淡云轻”,你在“一实六不”之外,早早地加上“不回避、不推诿、不狡辩”那几条,或许会更好些哟。

  【静观来者】

  有人主张,应该把个人的《回忆录》写成《忏悔录》。语虽偏颇,义中肯綮。此种境界,又岂是吴法宪辈的“一实六不”所可望其项背的?对于共产党人(包括那些已被开除党籍,还自认为“在党”的,或者坚持认为将来某一天〔含“身后”〕定能“回归”到“党内”的),这种说法或许竟是“鸡同鸭讲、对牛弹琴”罢了。我敢说,吴法宪一定没有读过卢梭、或是别的甚么人写的《忏悔录》。

  不久前去世的李作鹏(1914-2009,原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海军政委,中将军衔。“九·一三林彪事件”后被捕,判刑十七年,后保外就医),是吴法宪的同案犯、难兄难弟。本来家属要在“八宝山”为李举行告别仪式,但即刻遭到“中央最高层”的叫停。这也就是说,你李作鹏要挤进“八宝山”,得夹着尾巴幽着点,因为你也就这个“斤两”了。今兔死狐悲,你吴法宪是否该来点“唏嘘”呢?如若天假以年,吴法宪也能活到今天,吹足了气,你也不过是这个“价码”了。

  李作鹏更是个张狂的货色,曾言,要不是他破译了敌人的密电码,长征时红军根本走不出草地(当时李也不过是个科级干部)。敢情他李作鹏本人,就直截了当地是一名大大的“漂母”了。据说,他自己还留下了一百万字的“回忆录”,而且特别叮嘱要待身后面世。该不会是故弄玄虚吧?我们不妨息心静观之,且看他又是怎么说的?那“一实”之下,是否平添了几多“不”字?本文在此,先把这杆衡量“回忆录”的“标尺”撂下,杵在这里吧。

  不妨说,吴法宪的《回忆录》有很好的史料价值,而吴法宪本人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这一页中国政治,正在变成历史,令无数中国人倾注对历史的兴趣和关注。如果吴法宪的后人之中,有在美国探究历史的,而这种探究又是公正的、科学的、够人民性的话,那末,她应该会同意我的说法的吧?  
来源:C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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