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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法院现奇葩宣誓:若说谎 灵魂将日夜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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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9 14: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葩宣誓书

“如作不实陈述,违背良心和做人良知,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内心饱受折磨和煎熬……”这是江苏省沭阳法院在庭审之前要求案件当事人所宣读的誓言。沭阳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向法晚记者表示,誓词为院长所创,已经实行半年。律师指称,誓词太奇葩。

9月7日,在江苏省沭阳法院的庭审现场,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铭,被要求和其他案件当事人、代理律师先后宣读了一份誓词。

“让证人宣读誓词并不让人感到奇怪,但要求律师发誓并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誓词的内容实在太奇葩了。”杨律师说,“合议庭对于案件的审理是非常专业和公正的,宣誓这个环节是在开庭核对当事人信息之后,在原告陈述起诉主张和事实理由之前”,杨律师称,他从业12年来,还是第一次在法庭上碰到这种事。

法晚记者看到了杨律师提供的誓词样本,上写:“我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所作陈述可能会对他人及其家庭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他人的一生,因此,我面对法庭,郑重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对法庭如实陈述,据实回答,如作不实陈述,违背良心和做人良知,灵魂深处将日夜不安,内心饱受折磨和煎熬,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同时将作为不诚信之人,被贴上耻辱标签,受到道德谴责。”

对此,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铭表示,誓词用语有些奇葩,如果灵魂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无需法律来管了。这个带有诅咒性质的誓词,听起来不伦不类。也许这是在向英美法庭证人宣誓制度的借鉴,但有些东施效颦。

沭阳法院研究室谢主任表示,法庭宣誓确有其事,誓词是由法院院长所创,借鉴英美及中国香港地区法庭经验,已经实行半年,效果很好,遣词造句并无不妥之处,“前一段有一个当事人,宣读完誓词后,要求他签字按手印,告知他说谎要承担法律责任,他就承认自己说谎了。”

本文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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