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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承包经营与“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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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5: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剖析承包经营与“股份制改造”

前文说到“改革派”利用利改税后获得的控制权迅速把国营企业搞垮,然后通过贱卖、白送等方式把国营企业变成官僚们的私企,很快就把大部分中小型国企瓜分掉了。这种现象多半发生在中小城市,发生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在那些中心大城市,在“天子脚下”,由于群众的觉悟相对要高一些,官僚们也就相对谨慎一些,他们更愿意采取更隐蔽,更安全的方式来获取个人利益。特别是那些大型国企,群众与基层干部对企业领导层的威慑作用不会在短时间内完全消失,那里的高级官僚(高级干部)们对毛泽东时代的政治运动的畏惧也还没有完全忘却,所以他们更愿意采取貌似合法的手段来瓜分国家财产。
首先被他们采用的手段是“承包经营”。
在毛泽东时代,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较好地贯彻了鞍钢宪法的民主管理体制,一类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后一种制度是苏联的“首长负责制”与中共的“党委领导”制的混合体。前者是毛主席大力提倡的,后者是刘少奇主持一线工作时普遍推行的。也就是说,当时大多数国营企业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在实行鞍钢宪法的国企中,不仅中、下层干部对企业领导有较好的监督权,广大群众与技术人员也在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在这些企业中领导干部相对比较廉洁,比较勤奋,干群关系也相对较好。
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国企中,日常管理工作由厂长(经理)独断,重大决策由党委决定。显然,这里的厂长的权力要更大、更独立一些,对他的权力的监督也更弱一些。当“党委一班人”结成一个死党时,他们对企业拥有的权力就更独立了,但是仍然不是完全自主的。这是因为还有上级管理机关对他们的监督与检查。
在上述两种管理体制下,国企的领导层想通过自己的权力来窃取国家资财是很困难的,更是很危险的。正是这个原因,尽管在毛泽东时代的二十几年中干部的特权思想日益严重,干群关系日渐恶化,干部在经济上犯罪的却很少。
现在“改革”了,毛泽东时代的一切都在批判之列。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自然也需要改一改。理由可以信手拈来——毛泽东时代的管理体制对管理人员管得太死,限制了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改”的原则自然是要放权给国企的领导人,而最彻底的放权莫过于承包制。直接把国企承包给原来国企的“一把手”,或前 “几把手” ,让他们“自主经营”。
他们的这种“承包”还不象出租车司机承包公司的一辆出租车,不象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租车的司机和过去的佃户的“租金”是必须交足的,否则“抄家”,象黄世仁对付杨白劳那样!国营企业的头头们的承包是“包赢,不包亏”。也就是说,国营企业有了盈利,我照章交税,亏了我就只能“打白条”,而且不保证将来会“兑现”。
“包赢,不包亏”的原因很简单,很明白,他们根本就没有“包亏”的本钱。大中型国企一亏往往就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身为国家干部的厂长、经理们哪里能够拿出这么多钱来补亏?所以,“改革”的承包经营是:赢了大家高兴,亏了国家承担全部损失,承包人没有任何损失——高额的工资早已“落袋为安”了!
看看网上爆出高管们的那些骇人听闻的高工资吧。工人平均年薪才一两万,而国企承包人年薪几十万被称作“寒酸”,年薪几百万只是“一般般”,上了千万的才像个“官”。
对比一下毛泽东时代的干部、工人工资差别吧。在毛泽东时代,大型国企的领导层(一般相当于“地市级”至“副省级”)的月工资一般在二、三百元,工人平均月工资约四、五十元,前者是后者的约五、六倍。现在“承包”了,干部的工资达到了工人工资的几百倍,上千倍!按照宪法,干部与工人都是国企的主人,都是平等的劳动者。可是,面对这几百倍、上千倍的工资差别,还能说他们都是平等的吗?干部当真创造了那么多的财富吗?这不是赤裸裸的剥削是什么?这不就是官僚资本主义的一种隐蔽形式是什么?特别是考虑到“包赢不包亏”,这些官僚资本家肯定会让西方的资本家羡慕不已!
什么“承包经营”?不就是化国有为私有的有一种形式吗!不就是官僚资本主义的一种隐蔽形式吗?表面看还是国家干部,其实已经变质为最虚伪的官僚资本家!
更可气的是,这种“承包经营”并不能满足所有官僚的贪欲。毕竟还有个“上级部委”、“国资委”等牌位摆在那里,总要不断地在它们面前“烧香”。如果彻底把国企“合法地”变成个人的私企,那就可以降低“烧香”的规格与费用。要实现这个目的,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先把承包的国营搞到连年亏损,再通过贱卖甚至白送的方式转化为私有,另一个办法就是“股份制改造”。与贱卖与白送相比,“股份制改造”更高明,更安全。
下面来说说“股份制改造”的秘密。
股份制改造要分四步走。第一步是让国企亏损,第二步是压低国企的评估价,第三步是按照权力分配股份,第四步是用企业本身做抵押贷款买股份。
官僚们承包了——独掌了国企的经营权之后,要让国企亏损那是易如反掌。
要压低国企的评估价需要一点“外交手段”,“改革”开始后官僚们很快就掌握了这种手段——行贿、受贿,有福共享是官僚“圈子里”的惯例。代表国家评估国企的也是官员,他们也能从压低国企的评估价中获得自己的那一份。所以,这第二步也没有困难。
那么国企资产评估能够压低到什么程度呢?所有善良的人能难以想象,这样评估得出的价格通常是国企实际价值的十分之一左右!
第三步分配股份更没有问题。国企是由个人或几个人承包的,其他人都是雇员——全员合同制——,一切由承包人说了算,谁不服气就给我“下岗” !于是通常“一把手”分得总股份的三分之一到一半,几个“副手”分得另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中层干部分得剩余的一半,基层干部与工人分得另一半,当然基层干部还是要比工人多一些。
以总股份为一万股为例。“一把手”通常分得四千股左右,几个“副手”共分得三千股左右,中层干部共分得一千几百股,基层干部和工人分剩下的一千几百股。若这个企业有三个副手,三十个中层干部,基层干部与工人约一千人。那么分配的结果是:一把手分得约四千股,副手每人分得约一千股,中层干部分得约四十股,基层干部分得三、五股,工人分得约一股。
凡是对股份制经营多少有些了解的人都立即可以看出,这个企业实际上是“一把手”和几个“副手”的企业,其他人全都是雇员。
第四步最“妙”。分配了股份就要所有人拿出钱来买股份。企业原来是国家的,现在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所有工人拿出自己的钱来买这个企业,交上钱后国企就变成私企了。这看起来很合理。
交钱吧!
工人与基层干部必须拿出自己家的存折,取出钱来买自己名下的股份。通常每个工人只需交不超过一、两万元,还拿得出。基层干部要交近十万,有点困难。中层干部要交近百万,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副手”与“一把手”分别要交一、两千万与几千万、近一亿,他们能拿得出这么多钱吗?
如果他们拿不出钱来,他们就得不到那些股份。可是他们拿得出!中层干部也以同样方式拿得出。窍门就在用被出卖的企业本身作为抵押去贷款,用贷出的钱来买股份!
看!他们不花一分钱,只靠签几份文件,原来的国有奇硬就变成他们的私人企业了!世界上还有比这股快捷、轻松的暴富吗?连抢金库都比不了,一次抢走几亿、几十亿、几百亿是极其困难的。而这些党的干部们则可以坐在办公室里,一边品茶,一边盖章,轻轻松松拿到这份巨大的财产!
这是“买股份”吗?这是公然抢劫!通过上述方法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厂长、经理们根本就是一伙强盗!
我不知道是那个“天才”发明了这种股份化的方法!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几百万大大小小的官员——包括了最高层的所有人——居然几乎全都认可了这种荒谬的“买”股份方式!当真全都能够从中分得一份吗?
经过“改革派”的贱卖、白送,和“股份制改造”,国营经济还剩下多少呢?
下面是摘自网上的文字。
【全国工商联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和自己的调查,2000年内外民营(即私营)经济在GDP 中占比重为55%,到2005年上升为65%。这五年比重平均每年上升2个百分点,据此估算,则2006年私营经济在GDP 中占比重为67%,2007年为69%。这就是说,现在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已经是私有制为主了。(再减去“合资”企业中外资的份额,国有经济还剩几何?)
再看工业总产值中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发布的2004年资料,计算出国有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5.3%。按照多年来国企比重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的趋势估计,2007年其比重可能只剩下10%左右了。数据表明,1992年党的十四大宣布“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所有制结构,已经不复存在了。
几十年来,国家统计局基本上不发表全国各种所有制的结构变化的资料。前30年计划经济时期,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优先发展国营经济。“一五”经过“一化三改”,国家宣布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1957年,在全国的国民收入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经济)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提高到97.2%,个体经济由71.8%下降为2.8%,资本主义经济由6.9%到被消灭。以后,个体、私营经济有所发展,但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基本结构坚持下来了。   
关于国营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26.2%,经历过由增加到减少的变动,到1978年占77.6%。改革后的1997年,迅猛下降为25.5%,低于1949年的水平。1998年以后国家统计局宣布:“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反映国有经济的状况”,这实际上是加上一块国有控股工业,以掩盖国有工业比重下降的实际情况。如上所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目前国有工业的比重只剩下10%左右了。】
看吧,这就是“改革”的巨大成果——社会主义的经济通过搞垮、贱卖、白送,和“股份制改造”消失了;“物质不灭”,直接转化成了官僚资本主义经济。
好个“中国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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