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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中共游击队打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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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5: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腾讯历史



1947年8月,东江游击队向博罗县公庄镇地主黄观荣借了两支步枪一支手枪,250颗子弹,还有1000多斤粮食和两头猪。游击队中队长李汉辉给黄家写了张收据,并注明“打出江山来算账”。60多年来,这张收据一直保存完好,黄家人一直找机会兑现,却至今无果。(来源:南方都市报)图为1947年,东江游击队中队长李汉辉向博罗地主黄观荣立下的借枪借粮的字据。



1934年红军向中央苏区民众借谷物50斤的凭据。



红军在中央苏区制定的还谷物凭据。



1934年中央苏区红军向民众借谷物100斤的凭据。



红军给民众的还谷物凭据。



1934年中央苏区瑞金向民众借谷物100斤的凭据。



还款凭据。



图为红军长征时的木板借条“割麦证”,原文:“割麦证老庚:我们在这块田内割了青稞一千斤,我们自己吃了。这块木版可以作为我们购买你们这些青稞的凭证,请你们归来以后,拿住这块木牌,向任何红军部队或苏维埃政府,都可兑取与我们吃你们青稞价值相等的银子、茶叶与你们所需要的东西。在你们还未曾兑得这些东西之前,需要好好保存这块木牌子。前敌总政治部,麦田第□□号。”(来源:四川新闻网)



这块木板借条是已知国内现今保存最完整的红军木板借条“割麦证”。(来源:四川新闻网)



陕西镇安县米粮镇树坪村村民马万霞家里保存的解放军游击队的“借粮收据”。该字据右边写着“马德润先生名下小麦壹拾石玖斗小麦”,加盖有印章,时间是1946年8月31日。(来源:西安晚报)



1945年嵩山专员公署制发的粮票和八路军豫西抗日独立支队给群众打的借条。



1945年嵩山专员公署制发的粮票和八路军豫西抗日独立支队给群众打的借条。



70年前红军拿走的80个银元,借据的抬头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陕省工农银行临时借银。”内容两个自然段:“川陕省政府为供给战时紧急之需,暂向群众借银,特给此证为凭<银币捌拾元>/借银时按川陕省工农银行决定支借,持此证者可向当地政府如数领还。”最后落款的经手人是“嘉陵县财经委员 王金光”。



这是一张抗日战争时期新鹤人民抗日游击大队第三中队开出的借条。(中国江门网)



借条局部放大照片,照片上文字为:“借条,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陆拾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按每年一倍偿还,如此类推。立据人:新鹤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中队李兆培,民国卅三年十月十三日﹙即19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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